IT之家 3 月 20 日消息,北京互联网法院今日公布一则案例,AI 换脸短剧“神似”知名演员引发网络热议,演员本人将短剧制作方、播出方告上法庭。IT之家附基本案情原告为国内某知名演员,原告发现被告 A 公司制作并发布的短剧中,通过 AI 换脸技术将其肖像拼接至剧中角色面部,致使公众误认为原告参演了该剧,相关话题引发网络热议。原告在另一案件中起诉被告 B 公司,该公司在其运营的视频账号中上线了涉案短剧。原告认为,被告 A 公司在未经原告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,擅自制作、使用、公开原告肖像,被告 B 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播放含有原告肖像的短剧,且营利目的十分明显,引发大量网络用户的误解,均侵害了原告的肖像权,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。被告 A 公司辩称,涉案形象系通过 AI 创作生成,其没有使用原告肖像的主观故意,在使用 AI 创作时也难以预见所生成的形象会与原告产生关联。其从未输入与原告相关的指令,由于原告的外貌具有大众认可的美女的面部特征,因此 AI 生成的美女形象具有和原告相似的部分面部特征,存在一定概率与合理性。此外,争议片段时长极短,被告 A 公司在收到原告发送...
